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会类 > 注册税务师 >

《税务代理实务》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


  一、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熟悉)

  (一)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

  1.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的前提

  (1)委托代理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受托代理机构与专业人员具有一定资格。

  (3)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必须由所在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

  (4)签订《税务代理协议书》。

  2.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的程序及形式

  税务代理关系确立大致经过两个阶段:

  第一,签约前的准备阶段。

  第二,委托代理协议书签订阶段。

  (二)税务代理关系的变更

  1.委托代理项目发生变化的。

  2.注册税务师发生变化的。

  3.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的。

  (三)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

  税务代理关系终止有两种情况:

  1.自然终止

  按照法律规定,税务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2.人为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①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②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③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①委托方死亡或解体、破产;

  ②委托方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③委托方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更新时间2022-03-13 11:00:49【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