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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安全生产设备需补缴已抵免的企业所得税款


      2013年7月,甲税务师事务所受乙城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企业)委托,对其2013年上半年涉税事项进行审核。

    乙企业主要从事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销售,车用燃气业务,输气管道、气库的建设,燃气管网建设经营及相关配套业务。

  审计人员与乙企业财务经理交流时了解到,该企业购入安全生产设备,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通过审核固定资产投资业务,查阅“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等明细账户,审计人员得知该企业2013年1月~6月发生下列事项:“固定资产-SQJ-1A型便携式气体探测器”借方反映2013年3月购入200台,金额497500元。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150台,不含税单价2400元,金额360000元,已抵扣进项税额6120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数量50台,单价2750元,金额137500元。

  该账户贷方反映2013年6月出售设备60台,金额135000元。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54000

  累计折旧81000

  贷:固定资产135000

  借:银行存款35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

  固定资产清理30000

  借:营业外支出24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4000。

  记账凭证附件为处置设备审批单,出售原因是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经常发生故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60台,不含税单价500元,金额30000元。根据固定资产卡片及相关账户记录,该批设备2010年6月购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140台,不含税单价2250元,金额315000元,已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将此类资产划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和家具,按5年计提折旧,残值为0。

  审计人员根据上述资料,分析企业购入、处置安全生产设备相关的税收政策,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

税收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规定,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企业购置并实际投入使用、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的专用设备,如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的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规定,企业购入安全生产设备,如增值税进项税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8号)规定,对企业购入并实际使用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分析

  按企业提供的2010年度主管国税机关确认的税收优惠备案表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四十三栏“企业购置用于安全生产设备的投资额抵免的税额”项目填列金额31500元。审计人员据此判断,会计与税务处理均正确。但安全生产设备从2010年6月购入至2013年6月出售,未满足5个纳税年度条件,按财税〔2008〕48号文件规定,乙企业应在2013年第二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补缴已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金额60×2250×10%=13500(元)。

  2013年6月购入200台SQJ-1A型便携式气体探测器,会计处理正确。在填报2013年第二季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时,应按固定资产金额的10%抵免当期企业所得税,抵免金额为497500×10%=49750(元),还应综合考虑处置设备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13500元。实际申报时,应在此表“减免所得税额”的“其他”栏填列金额49750-13500=36250(元)。但乙企业2013年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未填报。乙企业出售该设备发生的净损失24000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对企业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性资产的损失,应以清单申报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审计人员对上述事项与乙企业财务经理沟通,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醒企业在申报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应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分别办理安全生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备案和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手续,以防范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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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1:19:55【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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