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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关于做好广西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30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5日 上午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报名通知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的相关说明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报名时间

  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5日至7月14日下午17:00(全天24小时)。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1.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1年7月11日至7月15日,地点:广西人事考试报考大厅(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2.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原则上与区直单位的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不能推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同意后由各市另行通知。

  (四)报考手续及提供相关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办理确认和交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和去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若不能提供则按首次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办理确认和交费手续。

  3.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要负责。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五)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受理补报。

  (六)打印准考证

  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0月26日后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黑白、彩色均可)。

  四、考试收费及票据的领取

  (一)收费依据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5?3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78元。报名费10元、考试费42元留给各市作为报名及考试费用,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考试费用。

  (二)发票领取

  1.现场办理审核确认的考生,交完费后即可领取。

  2.网上交费的考生于该考试报名缴费截止次日算起20天后,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报名表到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303室领取(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发票领取截止到该考试开考当天止。

  3.各市报名点的领取时间及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三)上报材料

  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务必于2011年8月30日前将试卷预订单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8月底前上缴考试费用。考生的报名材料均由各市封存备查。

  (四)上报考场数据

  本次考试的考场数据要求统一使用PTMIS(通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中心FTP服务器下载。考场数据务必于2011年9月30日前上传至FTP,并与信息部核准考生人数、考点名称、考点地址等信息。

  五、试题类型和注意事项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有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作答须知。

  3.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场设置

  本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由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市局考试部门统一编排。

  七、成绩管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八、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1.考试三个月后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咨询电话:5841400。

  2.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gx.)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  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5595807。

  3.各地市考生,请咨询各市考试机构。

  九、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文后另行通知。

  十、咨询电话

  政策文件咨询:5864453(区职改办)

  网上报名咨询:5841400  5505211

  资格审核咨询:5566994  5505211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

更新时间2023-02-20 21:33:04【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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